一纸封存令,百封“破冰”信
2023年初,司法部出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明确对未成年时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封存其犯罪记录,这项旨在“给迷途少年改过自新机会”的政策,却在落地时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在争议最激烈的那段时间,一摞沉甸甸的信件被送到了某地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办公桌上——整整100封,字迹或娟秀或潦草,纸张或崭新或褶皱,却都承载着一个共同的心跳:那些曾被“吸毒记录”定义的人生,能否真正被“封存”?
信里的“他们”:被标签困住的青春翻开这些信,仿佛能触摸到那些在标签下挣扎的灵魂。
19岁的小雨(化名)在信中写道:“警察叔叔,我16岁时被朋友骗着吸了第一口,后来被判了社区戒毒,现在我想考幼师,学校却说我的‘吸毒史’政审过不了,难道一辈子都要为那一次糊涂买单吗?”她的信里夹着一张幼儿园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边缘被捏得起了毛边。
27岁的阿杰(化名)信里满是悔恨与绝望:“出狱三年,我找了87份工作,每次快到试用期就因为我有‘涉毒记录’被辞退,现在只能打零工,连房租都交不起,封存记录,对我们来说不是‘福利’,是‘活下去’的希望。”信纸上有几处水渍,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还有一位母亲写道:“我儿子16岁那年好奇碰了毒品,现在戒了,想参军报国,却因为‘案底’被拒,难道国家的未来里,就不能有一个犯错后想赎罪的少年吗?”字里行间是母亲的无助与对儿子的心疼。
这些信,来自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却有着相似的困境:“吸毒记录”像一个永不褪色的烙印,即便他们已戒断多年、努力改过,依然在求学、就业、婚恋中被一次次“拉清单”,封存政策本应是“遮羞布”,但在现实中,查询渠道的不透明、社会认知的偏见,让这层“布”变得千疮百孔。
争议的焦点:封存是“保护伞”还是“定时炸弹”?
100封来信的背后,是公众对封存政策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支持者认为,“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犯错具有偶然性,封存记录是‘教育、感化、挽救’的体现”,检察官李梅(化名)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涉毒少年最初只是出于好奇或 peer pressure(同伴压力),一旦被贴上“吸毒人员”的标签,很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封存不是‘抹黑’,是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避免他们因为一次错误,终身被边缘化。”
反对者的担忧则集中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有市民提出:“如果有人吸毒后改过自新,但未来从事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如司机、教师、医生),封存记录是否会埋下隐患?”还有声音认为,封存政策可能导致“暗箱操作”,让一些有背景的涉毒少年逃避惩罚,而普通家庭的孩子却要承担记录被泄露的风险。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封存不等于消失”,根据现行规定,封存的记录并非完全不可查询,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会予以提供,但“办案需要”“国家规定”的边界模糊,导致一些企业、学校通过“特殊渠道”违规查询,让封存政策形同虚设,小雨的遭遇就是典型:她的记录虽然被封存,但当地派出所的一次“例行核查”,让她的“底细”传到了学校耳朵里。
破局之路:从“封存记录”到“重塑人生”
100封来信,不仅是对争议的回应,更是对制度完善的呼唤。
需明确“封存”的刚性边界,应细化查询条件,严格限制查询主体,明确违规查询的法律责任,让“封存”真正成为一道“防火墙”,而非“橡皮筋”,可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平台,所有查询需留痕备案,杜绝“私下查询”。
要打破社会认知的“偏见壁垒”,小雨在信中写道:“我愿意接受社区监督,愿意定期做毒品检测,只希望大家相信,我已经变了。”这提示我们,封存政策不能止步于“藏记录”,更要通过宣传、教育,让社会认识到“改过自新”的可能性,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前科消灭”后的社会融入计划,如为涉毒少年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帮助他们重建社会信任。
需建立“容错与救赎”的制度衔接,对于符合条件的涉毒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时,可实行“有限度的背景审查”,即不主动公开记录,但本人需如实说明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学校根据其改过表现综合判断,这既保护了个人隐私,也兼顾了公共利益。
尾声:每封信里,都住着一个“想变好”的灵魂
100封来信,100个故事,100种挣扎与期盼,它们让我们看到,吸毒记录封存争议的背后,不是“法条与法条”的碰撞,而是“人与人”的联结——那些被标签困住的人,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被看见”“被相信”“被给一次机会”。
封存记录,不是对错误的“纵容”,而是对救赎的“鼓励”,当制度能真正为迷途者遮风挡雨,当社会能放下偏见伸出援手,那些在信里颤抖的文字,终将变成阳光下坚定的脚步,因为,每一个愿意改过的人,都值得拥有一个“重新开始”的权利,这,或许就是100封来信最想告诉我们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