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姨独吞6兄弟姐妹同属拆迁款”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起事件不仅触及了家庭亲情的敏感神经,更将财产分配、法律权益等现实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引人深思。
据悉,上海某户人家共有兄弟姐妹六人,他们共同成长于一个屋檐下,共同经历了生活的风雨,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他们共同拥有的老宅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一笔可观的拆迁款成为了全家瞩目的焦点,这本应是改善生活、共享喜悦的好事,却因为款项的分配问题,引发了尖锐的家庭矛盾。
据爆料,负责处理拆迁事宜的年长阿姨(即其中一位兄弟姐妹)在款项到位后,选择将大部分拆迁款据为己有,仅象征性地分给了其他兄弟姐妹少量金额,理由或许是“我是户主”、“我照顾父母多”、“其他人条件也不错”等,这种行为无疑打破了兄弟姐妹间原本可能存在的和谐,也让其他五人感到极度的不公与寒心,他们认为,拆迁款是基于共同拥有的老宅而产生的,理应由六人平均分配或根据事先约定、贡献大小等进行合理分割,而非一人独占。
此事一出,舆论哗然,许多网友表示理解其他兄弟姐妹的愤怒,认为亲情固然重要,但在涉及重大财产利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更不应被忽视,老宅的拆迁,可能凝聚了数代人的心血,每一份权益都应得到尊重,阿姨的“独吞”行为,不仅伤害了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更可能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该老宅属于兄弟姐妹六人共同共有财产,那么拆迁款自然也应属于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其他兄弟姐妹作为共同共有人,对拆迁款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阿姨未经协商一致,擅自独占大部分款项,显然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内部的事务,往往比法律条文更为复杂,或许在拆迁过程中,阿姨确实承担了更多的协调工作,或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更重一些,这些因素在分配时是否应予以考虑,以及如何考虑,需要家庭成员间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一人独吞大部分款项的正当理由,沟通是解决家庭矛盾的桥梁,而非单方面的决定。
这起事件也给许多面临类似情况的家庭敲响了警钟,在涉及共同财产分割时,提前明确约定、签订书面协议,虽然看似“生分”,却是最能避免日后纠纷的有效方式,亲情可贵,但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亲情遭遇利益冲突,当沟通无法化解矛盾,法律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希望这起“上海阿姨独吞拆迁款”事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无论是通过家庭内部的和解,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的裁决,都能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让亲情在理性的基础上得以维系,而非因此支离破碎,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远比金钱更为珍贵,但前提是这份亲情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公平对待的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