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一人在两地重复领取养老金110万元获刑”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个别法律意识淡薄者的贪念,更敲响了社保基金安全的警钟——任何试图钻制度空子、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钻政策空子,重复领钱110万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早年曾在A省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后因个人原因辗转至B省生活,并在当地以新身份信息重新参保,由于我国社保系统早期存在信息不互通的漏洞,王某利用这一“时间差”,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同时在A省和B省隐瞒真实情况,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长达数年内重复领取养老金共计110万余元。
随着全国社保信息系统逐步联网,相关部门在数据核查中发现了这一异常情况,经调查核实,王某的重复领取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法律解读:重复领养老金,构成诈骗罪
可能有人疑惑:“领自己应得的养老金,为何会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老金是参保人满足法定条件后,社保机构基于其个人缴费和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保障待遇,具有专属性和唯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两份或以上养老金,也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有关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在本案中,王某明知自己不符合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却故意隐瞒信息、利用政策漏洞非法占有110万余元,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谓“罪有应得”。
警示意义:社保基金不是“唐僧肉”,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社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的“养命钱”“活命钱”,其安全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社保基金监管日益严格,任何试图通过欺诈骗保、重复领取等方式侵占基金的行为,都将在大数据核查下无所遁形。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参保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享受社保待遇;相关部门需持续完善全国社保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比对和动态监管,堵住制度漏洞,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
法律不容试探,诚信立身之本,唯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才能让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成为守护民生福祉的坚实屏障,对于那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者,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